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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两岸关系中特殊地位、作用研究

  第五章 澳门在两岸关系中特殊地位、作用研究

  2000年,民进党的陈水扁出任台湾“总统”后,“台独”势力迅速膨胀,两岸关系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关系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在这种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澳门在回归后作为两岸关系的桥梁和交流平台的作用逐渐凸显。“一国两制”提供的广阔空间,多元文化幷存创造的宽松政治环境以及澳台之间长期的历史联系,使澳门这座中西文化交汇、环境优美的小城可以以它得天独厚的政治制度、人文环境,在两岸间发挥独特作用,为两岸关系发展作出贡献。

  第一节 历史上澳门与台湾就有着密切的经贸、文化等多方面联系

  澳门和台湾是两个具有非常特殊环境和历史背景的中国人地区。长期以来,澳门与台湾之间就保持着特殊的、多方面的政治、经济及文化等多方面的关系。1949年国民党政权败退台湾之后,台湾仍与管治澳门的葡萄牙维持“外交”关系,直至1966年澳门发生澳葡警察镇压华人居民的“一二·三”事件后,澳葡政府迫于中国政府和澳门民众的压力,才终止了澳台之间的官方往来。

  1979年元旦,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和平统一”台湾的大政方针。这一时期,中国大陆的政治、经济面貌以及海峡两岸关系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澳台经济关系随之日趋密切。1982年,澳葡政府对持台湾“中华民国护照”入境者实施落地签证措施,台湾民众在港澳码头上岸后只须在特别通道办理落地签证手续,便可无条件在澳门逗留14天。因此,台湾游客赴澳门者日益增多,部分台商还通过澳门到大陆进行投资。

  1987年11月,台湾当局正式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后,澳台经贸关系日趋热络。这一时期,以侨福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周旋为代表的台商在澳门掀起了一股投资热潮,投资的领域涉及酒店、旅游博彩及其它服务行业、航运和工业等,其中以曾晓春等台商斥巨资收购澳门赛马会股权最为瞩目。这一时期,台商的投资以及澳台经济交流,推动了两地贸易的迅速发展。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两岸关系的缓和以及香港、澳门回归日期的临近,特别是1995年底澳门国际机场建成和澳台通航之后,澳台之间的经贸、文教、旅游交流更趋活跃。1990年2月,台湾当局在澳门设立半官方的“驻澳门台北贸易旅游办事处”,以各种名义到澳门活动的台湾政界人士不断增加,以不公开身份前往台湾访问的澳门官员及知名政界人士也日渐增多。特别是1995年底澳门国际机场开航以来,澳门在沟通海峡两岸人员往来和经贸合作方面成为新的热点。这一时期,台商在澳门投资广泛涉及各个行业,较突出的有金融业和航空业,相继开业的有台北中小企业银行澳门分行(现改名为台北国际商业银行)、长荣航空公司和复兴航空公司。

  澳台之间的联系,还体现双方在劳务输出、教育、文化学术沟通等方面的关系。在劳务合作方面,澳门居民约有2万人在台湾地区工作,这部份居民大部份为原籍福建,从内地移民到澳门不久,由于语言相通的缘故,他们在台湾从事技术性不太高的建筑行业及其它体力行业工作。在教育交流方面,1980年代以前,澳门还没有高等教育,学生中学毕业后如果要继续深造,只有到内地、台湾、香港及海外。由于传统习惯,加上海峡两岸对港澳学生都有优待,学费也较海外便宜,因此澳门的中学毕业生多数选择往内地和台湾升读大专院校。由于澳门政府承认台湾大专院校的学历,大部分学生学成回澳均能找到满意工作。1980年代以后,澳门开始发展高等教育,澳门学生的升学管道也多了,但每年选择到台湾深造的学生仍然不少。迄今已有数千名澳门学生接受过台湾的高等教育。这些人才已成为澳门的重要资源和澳台关系的重要纽带。在文化学术交流方面,台湾的大学、基金会、中华港澳之友协会、港澳学会与澳门大学、澳门社会科学学会、澳门经济学会、澳门历史学会、澳门拉丁基金会、澳门记者协会等学术团体建立了联系,双方多次进行互访,加深了解。

  因此,从历史上看,澳门与台湾之间就一直保持着密切的、多方面的联系。

  第二节 回归后澳门作为两岸关系桥梁和平台的作用凸显

  1999年12月20日,澳门结束了葡萄牙400多年的管治,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澳台关系也因而成为了两岸关系的特殊组成部分。澳门回归后,中央政府出台了自由行、CEPA、“泛珠江三角区域合作”等一系列支持特区政府的政策,进一步密切了澳门与内地的各项联系;另一方面,尽管近年台湾政局出现了重大变化,岛内“台独”势力猖獗,但是,澳门与台湾之间各项民间经济文化往来交流仍呈平稳发展态势。澳门回归后与内地、台湾关系的新进展,使澳门作为两岸关系发展的桥梁和平台的地位、作用凸显。

  第一,澳门与两岸间的人员往来更加便捷,特别是台湾敏感人士出入澳门方便,澳门宽松的政治环境有利于两岸间进行广泛的交流。

  台湾居民免签入境澳门,这是澳门吸引台湾旅客的重要因素。回归后这一便利措施继续保持幷进一步放宽。2000年8月,澳门特区政府宣布,将台湾居民免签入境逗留时间由21天延长到30天。2002年1月5日,特区政府宣布,“根据中央民众政府处理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澳门涉台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为方便澳门居民赴台及方便内地居民、外国人士经澳门往来台湾,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允许澳门台北经济文化中心为澳门居民以及经澳赴台的内地居民、外国人办理入台信任状和提供旅行服务”。2003年2月27日,“台北经济文化中心”正式受理澳门居民、大陆居民“入台证”及外籍人士入台证件申请。另一方面,台湾方面也放宽了澳台人员往来的管理措施。2002年6月,台“内政部”发布了“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修正案,将以往曾去过台湾的港澳居民才可以办临时入境停留的规定,放宽为在香港澳门出生的居民也可以申请14天临时入境停留,幷简化了申请表格及免贴照片。台当局还放宽澳门非永久居民及在澳工作学习的大陆人士“团进团出”赴台观光。这些措施促进了澳台之间的人员往来。回归以来,台胞来澳除2003年因SARS的原因有所减少外,其它年份都有较上年明显增长。2004年台湾入境澳门的旅客达128。7万,较2003年增长25。8%。

  澳门回归后,台湾的政界、商界人士到澳门的活动或经澳门转往大陆或香港人数明显增加,其中重要人士不仅有泛蓝的前政界、军界要员,现任“立法委员”、高级党工,如吴伯雄、陈履安、张京育、郝伯村、江丙坤、高孔廉以及帅化民、蒋孝严、朱凤芝等,也有泛绿人士以各种民间身份来澳参加各种活动。如时任“立法委员”的丘太三和前民进党“中国事务部主任”颜建发就曾于2003年来澳参加“澳台关系论坛”。这充分说明回归后的澳台关系得到全面发展,澳门作为两岸交流的中介作用在凸显。

  第二,航运模式进一步创新,澳门依然是两岸往来的重要桥梁。

  回归前,澳门对两岸关系的一个特殊贡献就是澳航开创的“换航班号不换机”的“一机到底”飞航两岸的“间接直航”,还在“澳台航权”谈判中,创造了在“一个中国”原则下,由两岸的民间机构来进行事务性谈判幷签署协议的“澳门模式”。回归后,澳航不仅增加了客运“一机到底”的航班,还不断推出新的航运模式,促进两岸人员货物往来。2002年澳门航空业者开通了澳台全货机航线,开创台湾往返大陆货运“一机到底”的先例,成为大陆唯一飞航到台湾的货运航班,使在珠江三角洲东部投资的广大台商,享受到更为便捷的两岸货运服务,为生产争取到宝贵的时间和商机。由于该项业务适应两岸市场需要,其后业务量迅速成长,成为澳门航空利润的重要增长点。2003年SARS流行期间,澳门航空推出“健康专机”,为乘坐澳门航空上海经澳门至台北,以及厦门经澳门至台北往返航班的台湾旅客提供在澳门机场中转不下机服务。2003年春节前后,18个“台商春节包机”航班中有12个航班选定澳门国际机场作为中停机场。2005年1月15日,两岸台商春节包机谈判在澳门达成协议。谈判期间,澳门社会环境祥和安宁,澳门媒体适度报道幷不加炒作,为谈判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这些情况进一步说明了澳门可以为两岸关系发挥独特的作用。

  第三,澳门与两岸的经贸往来更加频繁,成为两岸经贸易发展的中转站。

  1995年澳门国际机场建成以来,澳台之间的经贸关系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从贸易往来看,目前台湾已成为澳门特区的重要贸易伙伴。根据台湾方面统计,1983年,澳台双边贸易额仅140万美元,而到2004年已增至3。3亿美元,21年间增长235倍。目前,台湾是澳门第4大贸易伙伴,澳门也成为台湾第5大的贸易顺差来源地,特别是1996年以后,台湾对澳门的顺差每年均超过10亿澳门元,这一数值要高于台湾全球贸易的平均顺差值。

  从投资方面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台湾经济迅速发展以及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内地,特别是向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转移,部分台商对澳门的投资兴趣逐渐浓厚,投资的规模与投资领域也逐渐扩大。进入21世纪,台商对澳门的投资有加快趋势。据澳门统计暨普查局的统计:2000年以来,台商在澳门各行业的投资项目至少达125个,注册资金为1851。9万澳门元。目前,台商在澳门投资企业估计约有200-300家,投资金额估计约10亿澳门元。其中,在澳门的较大宗的投资涉及的领域主要有银行、旅游博彩业、航空运输业及工业等。需要指出的是,台商利用澳门为跳板前往广东珠海市及珠江三角洲西岸地区的投资者则众多,估计约有1500家厂商,投资金额近10亿美元。

  随着台商在澳门投资的增加,台商在澳门设立了几个社团组织:包括“国际华商组织联盟”总联络处,现任执行主席为台商丁楷恩;以及“澳门葡国台湾贸易商会”,现任会长为澳门商人张伟智。这些商会在推动澳台经贸交流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第四,以澳门为平台的两岸四地交流活动频繁举办,澳门各界乐于为两岸关系发展作贡献。

  近年来,澳门每年都举办了几十场有两岸四地人士参与、涉及台湾问题的国际性学术会议、论坛等各种交流活动。内容涵盖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学术、法律、新闻、宗教、医疗等多个领域。近些年来,澳门还通过弘扬妈祖文化举办了多项大型交流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两岸间的交流交往,增进相互了解,建立沟通和交流的管道。2003年10月,澳门举行了敬拜妈祖的天后宫落成开光仪式,来自两岸四地的近千人参加了该项活动。2004年10月举办的澳门妈祖文化旅游节在入岛交流方面有重大进展,澳门中华妈祖基金会组成了近百人的护驾团前往台湾举办“澳门天后宫妈祖绕境台湾”活动,受到了台湾妈祖信众的隆重欢迎,在两岸引起较大的反响。近年来,澳门社会为两岸关系发展作贡献的热情进一步焕发,热心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民间力量进一步凝聚,除传统社团、学术机构等民间组织持续发挥作用外,新成立的涉台组织也引起广泛的关注。今年4月30日成立的中华文化交流协会就是以“发挥澳门在两岸间的桥梁作用,推动两岸关系稳步发展,加强两岸四地的交流互动”为主要功能,该会邀请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许嘉璐、国台办副主任王在希,以及台湾的“立法委员”蒋孝严、前“陆委会副主委”高孔廉等两岸四地的重量级人士参加成立典礼等活动,在两岸四地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第三节 澳门作为两岸关系特殊桥梁和平台的制度优势

  事实上,澳门作为两岸交流的特殊桥梁和平台,不仅有历史、经济及文化等方面的优势,也有制度上的优势。

  首先,“一国两制”赋予澳门特殊的政治地位,回归后的澳门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政治环境宽松,是担当两岸关系特殊桥梁和平台的合适地点。

  早在回归前的1998年11月,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在澳门特区筹委会第4次全体会议的开幕讲话中提出“澳门在两岸关系交往中起着独特的作用,澳门回归后我们希望能继续发挥这种作用”。澳门回归后,澳门基本法从根本制度和基本政策上保障了1999年以后澳门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性、连续性,也从根本制度和基本政策上保障了台澳民间层次的交流与合作有进一步的发展空间。为了更好地处理回归后的澳台关系,中央政府根据“一个中国”的原则和“一国两制”的方针,参照“九七”后香港涉台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幷结合澳门的实际情况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处理"九九"后澳门涉台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简称澳门的“钱七条”)。钱七条明确指出,1999年以后,澳台关系是两岸关系的特殊组成部份,凡属涉及国家主权和两岸关系的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安排处理,或者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处理;而两地现有的各种民间交流交往关系,包括经济文化交流人员往来等,基本不变,澳门的教育、科学、文化、新闻、康乐等方面的民间团体和宗教组织,在互不隶属、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则基础上,可与台湾地区的有关民间团体和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钱七条”还对台湾居民赴澳投资、澳台航线、入出境方式、台澳民间团体之间的关系、官方接触以及台驻澳机构留存等问题作出一系列利于澳台交流往来的规定。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尽管澳门的“钱七条”与香港的“钱七条”在总的精神上是一致的,但由于澳门和香港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在具体条文上还是有些差异。如关于入出境管理方面,澳门的条款就比香港七条增加了“现行入出境方式基本不变”一句,目的就是为了保持澳门现行入出境免签证的做法基本不变,方便台湾居民往来澳门。从澳门回归5年多来澳台关系的发展状况看来,这些规定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是有利于台澳关系发展的。

  澳门回归5年多来,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所取得的成就举世公认。2004年12月,来澳参加回归纪念活动的胡锦涛总书记高度评价澳门回归以来取得重大成就,指出“澳门回归祖国五年来的发展有力地证明,一国两制方针是澳门持续发展幷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保证”。2005年1月,相隔5年再次来澳访问的葡萄牙总统桑帕约称,来澳访问“亲自见证了澳门的进步”,“表示中国的"一国两制"是成功”。澳门“一国两制”的成就甚至连台湾当局也不得不承认,台“陆委会”在2004年12月发表的报告指出,“澳门主权移交5年来,政治运作大体尚称顺畅,经济也有增长,国际社会对澳门情势发展多表肯定。”在两岸关系持续紧张的情况下,这种与两岸都维持良好关系、同时得到两岸和国际认可的良好社会环境,对促进两岸进行多层次的交流对话,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台湾当局将澳门定位于有别于大陆的“特别区域”,客观上为澳门发挥桥梁平台作用提供便利。

  为了因应港澳回归的大势所趋,维护在港澳的利益,继续利用港澳作为与大陆的联系点,台湾当局早在1997年台当局就制定了相应的政策,由“立法院”三读通过《香港澳门关系条例》,幷配套出版了《港澳政策说明书》。这是台湾当局规范“九九”后台澳关系的基本法律依据。“条例”和“说明书”明确将澳门定位为有别于祖国大陆其它地区的“特别区域”和“第三地”,持续与港澳间之各项往来,不适用“两岸关系条例”,幷在此基础上维持与港澳的直接关系。澳门回归后,台湾当局即依据“港澳关系条例”来处理澳台关系,将其驻澳机构更名为“台北经济文化中心”后继续在澳留存,隶属关系从“外交部”转移到“陆委会”,等于正式承认与澳门关系是两岸关系的一个特殊部分。澳门回归以来,岛内政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陈水扁当局虽然极力抵毁港澳“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但基于岛内利益需要也不得不面对现实,承认“港澳地区在两岸间具有重要之中介功能”,仍将港澳定位于有别于大陆的“特别区域”,维持原有直接往来方式不变,实施相对大陆宽松的政策,希望澳台之间建立起更密切关系。

  第四节 澳门在两岸关系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1998年11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兼澳门特区筹委会主任委员钱其琛在澳门特区筹委会第4次全体会议开幕讲话中指出,澳门回归将是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实现祖国统一的又一个范例,澳门在两岸关系交往中起着独特的作用,希望回归后继续发挥这种作用。《新华澳报》专栏评论文章曾指出,钱其琛所指的“澳门在两岸关系交往中起着独特的作用”,除了“一机到底”等经贸及人员往来范畴的事务之外,更有可能是有关政治范畴方面的事务,亦即是利用澳门的特殊有利条件,进一步提升澳门在两岸关系中的中介地作用的层次,在两岸开展政治谈判时,澳门可作为“中间缓冲地带”及非正式磋商的地点。从目前情况看,澳门在两岸关系发展中的独特作用至少表现在以下这几个方面:

  第一,澳门是两岸关系创新发展的实验室,在“三通”尚未正式实施前是两岸人民往来最简便的通道。

  澳门的特殊政治地位和宽松的政治环境,使其能在两岸关系的发展中,起着包括香港在内的其它地方所不能取代的独特作用,甚至可以成为两岸关系创新发展的试验场和实验室。历史证明,两岸关系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重要先例和试验,都是通过澳门这个特殊的窗口创下的。1995年澳台航线开通及“一机到底”航行两岸的通航模式,就是两岸关系发展中的一大突破和典型案例,为两岸关系的发展作出的特殊的贡献。

  澳台通航作为两岸关系发展的实验室,主要表现在:一是以中资为股东的澳门航空公司可以“换班号、不换班机”的方式,“一机到底”从台湾续航大陆,表明两岸实际上已经进入了间接直航阶段;二是台湾给澳门航空公司的机组人员一年多次签证的方便,台湾“陆委会”以“项目核准”同意澳门航空公司到台湾设立分公司,这就打破了台湾法令规定中资股份超过20%的公司不能到台湾投资的限制;三是台湾的长荣、复兴两家航空公司的班机,得以飞越广州航空情报区,幷接受深圳方面的指挥(因为澳门只有机场塔台管制权,而进场管制权在深圳),也实际上也突破了台湾以往对大陆“飞行动态电报”所采取的“不接触、不接收、不答应”政策。目前,澳门航空在澳台航线提供的“一机到底”服务前往内地的城市已达北京、上海、重庆、厦门、南京、福州、武汉、郑州、宁波、海口、三亚等几十个。澳台航线的运作模式,为后来进行的港台航权续约谈判提供了样板。1996年6月13日,台湾“中华航空公司”、长荣航空公司和香港国泰航空公司、港龙航空公司在台北就签署跨越1997年的港台航空新协定。

  目前,澳门已成为两岸人员往来最简便的通道。在经由港澳往返两岸的台湾民众,有40%以上是经由澳门中转的。在大陆、香港、澳门等3个中国独立关税区中,澳门是唯一向台湾民众提供落地签证的地区,备受台湾民众的肯定。2003年10月1日起,上海开始为台湾民众提供落地签证服务,相信未来还会有其它城市提供这样的落地签证服务,但便捷程度仍难以跟澳门相比。

  第二,澳门是两岸经济、贸易、文化、教育等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协商、仲裁两岸经贸纠纷的重要管道。

  长期以来澳门与两岸都保持着广泛的经贸、文化等关系,回归后随着澳门经济的发展,这种关系更为密切。澳门特区政府为发挥澳门的比较优势,促进服务业的发展,明确提出打造“粤西地区商贸服务平台”、“国际华商联络与合作平台”、“中国与葡语国家的经贸合作服务平台”的构想,幷将根据各服务平台的特点,认真、积极、细致地加速平台的打造,在法制、行政、技术和信息支持等层面作出密切而迅速的配合,加快各种中介服务的建设,幷透过商贸部门和有关专门机构提供更为优质、到位的服务。这三个平台的建设和功能的发挥,为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交流“平台”。而澳门作为两岸经贸交流的“平台”的打造,不仅与特区政府建设“三个平台”的初衷完全一致,还由于两岸三地间既有的合作基础而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意义。2005年6月在澳门举办的“台湾农业产品博览会”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就是澳门很好地发挥两岸经贸交流平台作用的一个例证。

  澳门还应积极推进两岸之间在文化、教育、学术等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澳门在加强两岸文化、学术交流与合作的同时,应充分发挥其在两岸关系中的特殊中介桥梁作用,发展成为两岸文化、学术交流的重要场所。当然,澳门要扮演好这一角色,关键在于能够正确贯彻中央关于处理台湾事务的“钱七条”,以积极、务实而又相对低调的态度与台湾方面保持和发展经济、贸易、文化以及各方面的密切联系。其中,澳门非政府组织(Non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简称NGO)的作用不能低估,如成立不久的澳门和平统一促进会、中华文化交流协会,以至其它澳台友好社团,都可在两岸四地的交流和互信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随着两岸之间经贸关系的迅速发展以及两岸双向交流的日渐频繁,两岸之间的经济纠纷也日益增多。2002年3月23日,原国家外经贸部应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上海宝钢等公司的申诉,对进口台湾的冷轧钢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这是大陆第一次对台湾产品向大陆倾销展开调查;随后大陆还分别对台湾的PVC产品、苯酚、乙醇胺等进行反倾销调查。在两岸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两岸之间的相关争议也逐渐增加。目前,大陆知识产权在台湾尚未获得有效保护,大陆知名商标包括海尔、全聚德、娃哈哈等在台湾岛内被当地企业抢注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台湾企业的商标在大陆被侵权案件也日渐增多,如台湾“统一”企业的商标被侵权案等。由于两岸目前缺乏协商管道,给这些纠纷与摩擦的解决增加了困难,从而增加了两岸企业的经营风险。因此,建立两岸协商途径,协同处理两岸经贸中衍生的问题,显得尤其必要。在两岸关系仍处于僵持时期,澳门有可能成为两岸协商、仲裁的某种管道。

  第三,澳门是两岸之间进行非公开性政治交流、协商的理想场所,可以为促进中国的和平统一发挥特殊作用。

  根据澳门“钱七条”的规定,澳台之间以各种名义进行的官方接触往来、商谈、签署协议和设立机构,须报请中央政府批准,由特区行政长官批准。换言之,澳台之间在中央政府授权下可以进行某种形式的官方接触往来、商谈、签署协议和设立机构。在回归之前,中央政府在政策上是不允许澳葡政府与台湾进行任何形式的官方接触往来及设立机构的,尽管在事实上存在一些官方接触,具官方性质的台湾“驻澳门台北贸易旅游办事处”也存在多年,但一直遭中国政府反对,要求改名。“钱七条”还规定:“台湾现有在澳门的机构可以适当的名称继续留存”。这表明澳台关系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不过,这种潜力迄今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由于澳门政府和市民一向较为务实,澳门有可能成为两岸人士进行非公开接触、交流、协商的最为理想的场所。需要指出的是,长期以来澳门社会与台湾之间就有着特殊渊源。过往几十年来,澳门有许多学生到台湾升学、深造。目前,这些学生很多已成为澳门社会的中坚人士,其中不少在政府担任重要职务。过去,在两岸关系不正常情况下,这些与台湾有特殊渊源的人士,多数仍回避或不愿提及这种关系,对涉台事务非常敏感。其实,这些受台湾教育的人士,是发展澳台关系的资源。澳门应创造更宽松的政策环境,使这些人不再担心与台湾发展关系,更好地为澳门的发展,为澳台关系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因此,澳门应充分发挥既是国内又是境外的特殊制度优势。澳门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在澳门进行两岸间的各项商谈接触,体现了中国内部的事不必假手于外人,可以自己的土地上办;同时,澳门作为实施“一国两制”的境外,又有内地和台湾人士出入境免签证、进出交通方便,具有宽松政治环境等有利条件。所以,两岸可以安排更多事务性的商谈在澳门举行;对于一些不便进入内地的敏感人物,可允许进入澳门,把澳门作为接触联系的地点;澳门具宽松的舆论环境,可以广邀海内外各界人士就两岸关系问题进行研讨;澳门本身就是一个实施“一国两制”的典型,台湾同胞可以通过澳门了解“一国两制”具体实践,从中探索出“一国两制”对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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