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人事工作职能的开拓
企业劳动人事工作职能的开拓
白云机场 徐向东
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工作始终离不开统计、预测、档案、考绩、建议、投诉、奖惩、培训和吸收、升降、任免、工资福利、保险、离退休这两大类职能。前一类职能比起后一类职能是更基础的职能。而至今为止的企业劳动人事工作恰恰是忽视了前一类职能中的考绩、建议、投诉、奖惩、培训职能。在这几项职能的工作中,科学管理的水平较低,从而使企业劳动人事工作对员工现实工作表现的管理停留在原始的、经验意义层面上。
我们认为,对员工现实工作表现的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企业劳动人事工作职能的开拓,应集中表现在对现有职能的深化上,也就是对已有的职能进行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后,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工作更应加强对员工现实工作表现的科学管理。
由此看来,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人事工作中的考绩制度、建议制度、投诉制度、奖惩制度、培训制度是目前开拓企业劳动人事工作职能、加强对员工现实工作表现的管理和配合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的“关键”所在。
一、建立科学的考绩制度,使劳动人事工作在更加真实更加准确的基础上进行
传统的考绩模式,总是以个别经验、印象、喜恶评估考察员工的工作表现。而科学的考绩制度,就是为了从方法上和制度上避免传统考绩模式在时间上具有的间断性,在考绩内容上存在的片面性、随意性和模糊性等缺点。
考绩制度经过长期实践,已经总结出不少好的方法,目前国内外有不下二三十种类型的模式。如:排列法、强制分等法、工作方法分析法、行为轨迹记录法、行为结果法等等。我们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合理的改造和利用。科学的考绩制度,为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其它方面提供了客观依据,使这些工作有更加真实、更加准确的基础。科学的考绩制度,是发现、选拔、使用人才的重要手段。
二、建立渠道畅通的建议制度和投诉制度,保证下情上达,防止不公及腐败现象
1、建议制度
企业是一种由众多人员组成的开放、动态系统。系统内部之间、系统与外部之间经常不间断地发生着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这种运动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情况及问题。决策者不可能对机体的各种情况和问题都有所了解和认识。为了使这个系统处于最佳的状态,发现和解决问题十分必要。管理者应该自觉地、有意识地获取最广泛的信息。这就是建议制度存在并需要完善的原因。
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企业能够让员工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见解,那么建议制度对发现人才,对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鼓励员工提出建议,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必须有制度的保障。首先建议制度必须是一种有明确奖励性质的制度;其次建议制度必须具有反馈性,对每一项建议不管采用与否都应该给予答复;最后建议制度必须具有严肃性和长期稳定性。只有这样,建议制度才能真正成为下情上达的有效渠道,成为企业管理的有效手段。
2、投诉制度
“公平”是千百年来人们共同追求的理想。有心理学家认为,人类的60%以上的情绪、情感是由寻求公平和追求公平产生的。可见公平是多么重要。当然,“公平”是指工作标准、规则的一致性,而不是工作结果的平均主义。企业的发展也并不只是依靠追求“公平”就能达到的。但现代管理理论认为,任何一种不公平的现象,都会引发员工对企业组织的不合作态度和不合作行为的倾向。因此,企业必须妥善处理投诉。
不畅通的投诉渠道会使人们害怕投诉、不愿投诉,把实情闷在心里或私下讨论,因此产生负作用,影响很坏。更加严重的是这种不畅通,使人们最终认可不公平的存在。建立投诉制度,就是为了消除这种对企业建设不利的负作用,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各种失误,防止滥用职权及腐败现象的出现。
三、建立是非分明的奖励制度,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奖励有利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力,处罚有利于惩戒员工的错误行为和失误,这是由奖惩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奖惩从正、负两个方面对人的心理进行了强化。肯定和奖赏能够使某种行为得以保持和发展,否定和惩处能使某种行为得到抑制和消除。
奖惩制度的建设必须坚持奖惩并重,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必须坚持及时、准确、公平的原则,同时应该重视个人意见的申述。如允许个人对处分申述其意见。
四、建立计划完善的培训制度,适应科技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
通过培训可以使由于员工素质低而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得到解决,通过培训可以使知识老化得到改善,通过培训可以使由于角色固执而出现的人际关系的紧张得到缓解。培训不应局限于职前训练和晋级考试学习,而应是全面的、有计划的制度。
培训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劳动人事部门在制订培训方案时,在培训方案具体实施时都应避免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重视对培训效果的考核。
企业劳动人事工作职能的开拓,我们认为主要不是范围的扩充,而是职能的深化和完善。企业应该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完整的考绩制度、建议制度、投诉制度、奖惩制度、培训制度,而建立、健全这些制度的最终目的是加强对员工的现实工作表现的管理。
(《中国民航报》1996年5月17日 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