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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常见问题

一、BSP《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领取时的常见问题:

1.代理人怎么领取BSP客票的《行程单》与航空公司本票的《行程单》?

答:①代理人使用BSP客票《行程单》需要到国际航协指定地点领取。

    ②代理人使用航空公司本票的《行程单》要到各个航空公司指定地点领取。

2. 现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领用1:1配发,在使用过程中会有打印作废的,如果不够了怎么办?

答:代理人在使用过程中有不需要打印《行程单》的情况,所以一般不会出现《行程单》短缺现象。代理人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行程单》与电子客票的比例,如果确实出现短缺现象,请提前与票证发放部门联系,该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解决。

 

二、BSP《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使用时的常见问题:

1.《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三点提到的“填开单位(盖章)”的事情,请问盖什么章?

答:需要在《行程单》的“填开单位(盖章)”处盖填开单位的财务章或税务专用章。

2.航空公司本票《行程单》与BSP客票《行程单》能混着使用吗?

答:不可以。

各个航空公司会对航空公司本票《行程单》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国际航协会对BSP客票《行程单》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例:如果代理人将一张航空公司本票《行程单》在BSP的电子客票的系统中打印,航空公司无法对此票进行销号;反之代理人将BSP的电子客票《行程单》在航空公司本票的电子客票中使用,国际航协同样无法对该票号进行销号。

代理人如果将这两种《行程单》混着使用造成的后果由代理人自负。

3.《行程单》的有效打印期限为多长时间?

答:①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后超过7天则不能打印《行程单》;

    ②如客票未使用,只要客票的状态为“open for use”一年之内都可以打印。

4.六月一日以后T4联与《行程单》能同时使用吗?

答:不能。如代理人无法打印《行程单》请与航信联系。联系电话:010-84018401

5. 六月一日以前出的电子客票,当时未打印T4联,事后旅客要求退票,但是T4联已经交回,T4联无法上交怎么办?能把行程单打印在白纸上吗?

答:①代理人需填写“未交说明”并按各个航空公司要求附上相关凭证;

    ②将填好的“未交说明”以及各个航空公司要求附的相关凭证与相应的退票单钉在一起,同当期汇总清单一起寄/交DPC;

    ③退票应按期上交,代理人虽然已经填写“未交说明”,但是因各个航空公司要求不同因此处理方法也会不同;

    ④“未交说明”格式从ASD网站上下载。

6.代理人在做退票时,先将《行程单》作废了然后再做退票,但是新的《行程单》无法再打印了,怎么办?

答:①代理人需填写“未交说明”并按各个航空公司要求附上相关凭证;

   ②将填好的“未交说明”以及各个航空公司要求附的相关凭证与相应的退票单钉在一起,同当期汇总清单一起寄/交DPC;

   ③退票应按期上交,代理人虽然已经填写“未交说明”,但是因各个航空公司要求不同因此处理方法也会不同;

   ④“未交说明”格式从ASD网站上下载。

7.实施《行程单》一事,机场的相关部门还不知道此事,旅客到达机场后会遇到一些麻烦,怎么办?

答:《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传达到机场相关部门,可能文件的传达需要一些时间。《通知》中第一点写明“《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因此六月一日以后机场相关部门办理电子客票值机时只需要旅客出具身份证就办理登机牌。

8.《行程单》可以异地打印吗?

答:结算中心规定不可以异地打印。

 

三、BSP《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结算时的常见问题:

1.《行程单》的使用情况每周一还用向ASD上传销售报告吗?

答:需要上传。

2.《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没有留底,代理人怎么审核做账?

答:代理人可以打印TSL清单以及从ASD网站下载的BSP帐单作为做账依据。

3.《行程单》作废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有罚款?

答:现在《行程单》的领用为1:1配发,目前BSP电子客票作废率为5%。

 

四、BSP《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寄/交DPC时的常见问题:

1.作废的BSP《行程单》需要上交吗?

答:①根据国际航协《关于领取和使用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的通知》:

A.作废的电子客票行程单应妥善保管并予以缴销。上缴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B.如航空公司要求上交作废的电子客票行程单,请遵守航空公司的规定。

    ②目前只有国航要求上交BSP作废《行程单》,其他航空公司的BSP作废《行程单》请代理人妥善保管好。

2.如何寄/交BSP作废《行程单》?

答:由于结算系统中没有相关数据信息,因此对于航空公司要求代理人通过DPC转交的作废《行程单》,DPC不做任何检查,只是将代理人送来的作废《行程单》转交相关航空公司。为确保这些作废《行程单》能够及时准确送交相关航空公司,代理人务必按以下要求寄/交:

    ①在每一张作废《行程单》上标注航空公司三字代码、以及代理人航协代码;

    ②将作废《行程单》按航空公司三字代码分类后,再用明显标志(皮筋或别针等)将各个航空公司的凭证隔开;

    ③DPC会直接将作废《行程单》送相关航空公司,不再进行重新分捡。

3.作废《行程单》无法按期上交怎么办?

答:作废《行程单》是否上交,要了解各个航空公司的要求,目前只有国航要求上交。如无法上交按以下方法处理:

    ①代理人需填写“未交说明”;

    ②将填好的“未交说明”当期寄/交DPC;

    ③作废《行程单》应按期上交,代理人虽然已经填写“未交说明”,但是因各个航空公司要求不同因此处理方法也会不同;

    ④“未交说明”格式从ASD网站上下载。

4.BSP电子客票作退票时,《行程单》是否需要上交,怎样上交?

答: ①由于各个航空公司要求不同,代理人在销售电子客票前应详细了解不同航空公司的不同操作规定;

    ②代理人必须收回已打印的《行程单》原件并在中航信系统中输入电子退票记录,方法与BSP纸质票证退票方法相同;

    ③需要将打印出的退票单于所退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逐一钉好;

    ④打印退票汇总清单;

    ⑤按中国BSP规定的代理人销售报告发出日,将打印好的退票汇总清单和钉好《行程单》的退票单一同寄/交DPC。

5.电子客票的退票无法按期上交怎么办?

答:⑴.电子客票的退票必须按时上交,如无法上交按以下方法处理:

    ①代理人需填写“未交说明”并按各个航空公司要求附上相关凭证;

    ②将填好的“未交说明”以及各个航空公司要求附的相关凭证与相应的退票单钉在一起,同当期汇总清单一起寄/交DPC;

    ③退票应按期上交,代理人虽然已经填写“未交说明”,但是因各个航空公司要求不同因此处理方法也会不同;

    ④“未交说明”格式从ASD网站上下载。

6.票证寄出后发现漏寄了部分电子客票的退票/作废《行程单》,怎么办?隔期发现电子客票的退票/作废《行程单》未交,怎么办?

答:代理人应将漏寄(未交)的电子客票的退票/作废《行程单》立即寄/交:

    ①必须填写“补交说明”将填好的说明与补交票证以及清单,单独装在一个信封中,封面注明“补交”字样;

    ②“补交说明”格式从ASD网站上下载。

7.电子客票的退票/作废《行程单》未按期上交会罚款吗?

答:是否会罚款,请代理人了解各个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对于代理人补交的电子客票的退票/作废《行程单》,DPC会在收到电子客票的退票/作废《行程单》的相应结算期补送相关航空公司。

                                                                                    中国航空结算中心BSP业务部

                                                                                              来源:航旅专家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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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目贡献者:Bird2youlin(创建人)、douya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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